开发业绩。房地产开发企业历年的开发工作量大小及质量如何,是衡量开发企业整体素质高低和社会形象优劣的重要指标。目前部分省市开发管理部门对投标者以往的开发业绩,除开发工作量大小可以凭月统计报表来评价外,其他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质量及用户意见等均缺少详细完整的考核记录。特别是目前我国少数地区办公自动化水平较低,对城市建设各方面信息还不能通过网络达到共享。招评标中仅凭投标者承诺的配套设施质量等论高低,在以后的开发过程中缺乏有效跟踪管理和对合同履行的监督以及投标信誉仅凭评标印象打分,不具备客观公正性。资质等级。评标指标中,没有将招标项目和企业资质等级挂钩,与日常开发管理工作严重脱节。部分省市在过去几年当中,受"沿路开发"和搞"扒皮"工程的影响,招标的开发项目规模偏小,很少有超过5万平方米的。 这就给某些开发企业造成了错误认识:资质高低一个样,有没有资质一个样,都有投标资格,都能揽到活。开发企业决策者不注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普遍缺乏资质升级的积极性。个别省市近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一家有进行质量体系认证的意向。多数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投资分散,严重不符合房地产市场集约经营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评标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招投标制定的推行,就在于要确保定标结果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现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评标是在一个相对狭小、封闭范围内进行的,而且存在大量的议标项目。关心城市建设的圈外人士、有切身利益的拆迁居民等很难了解情况有前因后果、进展态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少数人搞"暗箱操作",公开性不足。另外,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性不强,有的还缺少必须的房地产市场专业知识,对开发企业的了解深浅不一,往往整个评标过程就一两个人发言,其他人只是打打分而已,定标的公正性可信度差。以上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相对于推行了近20年的建筑市场招投标而言,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仅属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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