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大连市住宅产业化协会集团采购专委会
承办单位:大连康居网(www.kangju.com.cn)
全程赞助:大连翼兴工贸有限公司
赛事组委会:杨圣昌(组长)、王建军、徐昌化、史雷、韦春艳
裁判组:由大连市羽毛球协会副秘书长葛树楹担任裁判长,并选派裁判员。
比赛时间:2008年8月28日、9月4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共8天,晚6:00-8:00。
比赛地点:大连网球中心(会展中心27路终点)
比赛项目:男子团体赛(男单、男双、男单、男双、男单)
运动员资格:本次比赛是采购专委会与各会员及相关单位的一次联谊活动,因而对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资格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职工(自组队除外);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言行文明规范;
4、运动员名单提出后不得更换,如果发现有冒名顶替运动员,将取消参加比赛资格;
5、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赛会指挥,尊重裁判和对手;
6、报名时需交工作证、身份证和劳动保险证;
7、比赛时运动员须出示3证和运动员证参赛。没有4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8、各参赛单位需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现场(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时间)。
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法:
1、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视报名情况分成各个小组循环赛;取小组第一名的队进行抽签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3名;
2、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
比赛顺序:单、双、单、双、单。比赛前30分钟各队填写好运动员出场名单;
3、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率先获21分者为胜。
4、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或选手。各项比赛的分组或位置号的确定由本次赛会组委会确定;
(二)服装规定:
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由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服装,否则不予以参赛。
(三)比赛用球:
本次比赛采用“胜利牌”羽毛球。
(四)竞赛规则:
执行国家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本比赛录取前三名;
2、另设最佳体能奖、最佳表现奖、最佳拼博奖、精神文明奖(个人奖)
奖励采取物质与荣誉相结合,以荣誉奖励为主。
奖项及奖品:
团体一等奖:奖金1000元 奖状一张
团体二等奖:奖金800元 奖状一张
团体三等奖:奖金600元 奖状一张
个人奖发奖品(价值200元左右, 奖状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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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结束后,前三名团队将服装交回组委会,请李明签字后再返还留念。 |